我们去年12月在佛罗伦萨租了半年的房子,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要签学生合同,一起的三个女孩子其中一个没有学生证所以只签了两个人的名字,后来合同下来租期是六个月,合同上没有盖章没有警察局税务局之类的任何痕迹,就只有签名而已。。。。然后没有学生证的女孩子中途回国了,把她的房间租给她的朋友,由于她房间水管坏的一直堵,喊房东解决很多次也没有理我们。。。。现在今年五月31号合同到期,我是四月初的时候和房东说不住了,并且4月中旬写了信,房东当时也同意了。现在那个女孩朋友住的房间水管没修好漏水漏到了楼下。 这时候房东突然说我们没有提前三个月告诉她不住了,所以合同结束以后不可以搬走,要交租金一直交到七月中旬(就是从写信的四月中旬开始三个月)。。。我们说那要不押金(两个月押金)不要了抵房租,房东不同意,找差说2000欧的押金要变成清理费,后来发现我们把房子打扫得很干净,又说要赔给楼下,反正现在就是押金不退,还叫我们合同到期以后多交两个月房租!!!!!想请问有没有懂的同学,房东要求合理么?有什么解决办法。。。。
书影暗香
发表于:2015-03-250楼
IP属地:北京
你好,我也遇到和房东的问题,能把你学法律的意大利朋友电话告诉我吗?万分感谢!
ktiyir
发表于:2014-08-141楼
IP属地:广东
都会抵达加拿大
发表于:2014-05-142楼
IP属地:意大利
和我们一样!!!!我们的已经要回来了,态度一定要坚决!!水管坏了渗到楼下应该是房东负责,意大利房东都很坏,想方设法的骗押金,我们也是找的意大利人才帮我们解决的,你要的话我可以给你电话,是个学法律的意大利学生,你们自己联系他。千万别答应房东什么让步,不然真的一分钱都要不回来了,他看你好欺负,一定会变本加厉的!!!!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