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
大神,本人想
咨询一些
关于公司转让的
问题。本人是一家SRL的amministratore, 现在想
回国发展。但
公司的合伙人想继续
公司的业务。但又不想更好
公司所有人名字,是否有一种
文件合同或措施只转让
公司的责任权利,而
公司的所属人名字又不需要换。因为毕竟换名字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
检查等,虽然
公司一切都正规,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多生不必要的事端。转让之后,我的合伙人全权负责
公司的一切事务(本人或许已经
回国),而
公司虽然还是我的名字,但与
公司的一切事务无关。
公司以后发生的一切事也与我无关。这样是否可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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