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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河北警方劝返一名外逃意大利经济嫌犯

    奋大编辑部 发表于:2014-12-01 赞一个(0) 收藏     分享到朋友圈     1 4477

    河北新闻网讯(记者张娜)11月30日,潜逃意大利近11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姚某被河北警方成功劝返回国。此案系全国公安机关“猎狐行动”开展以来,河北省公安机关从欧洲国家成功劝返归国投案自首的第一例。

    犯罪嫌疑人姚某今年54岁,系石家庄市赵县人。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,姚某在担任赵县某信用社代办员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储户资金13万元,案发后,潜逃意大利至今。姚某潜逃后,当地公安机关一直未放弃对其抓捕劝返工作

    公安部部署“猎狐2014”专项行动以来,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成立了联合专案组,进一步加大了对姚某的缉捕力度。经过缜密侦查,专案组掌握了姚某在意大利的住址及生活等基本情况,同时,专案组民警多次到赵县姚某家中,做其亲属工作,规劝姚某投案自首。

    10月1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外交部联合下发《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》后,办案民警专门将通告送到姚某家中,向其亲属详细介绍国家政策,以打消其顾虑。经过连续工作,近日,姚某决心回国自首,多次主动电话联系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专案组,表达了回国自首意愿,并向我国驻意大利大使馆提交了书面自首书。在公安部、外交部和我国驻意大利使领馆、警务联络官的大力协助下,11月30日,姚某从意大利顺利返回国内,向河北警方投案。

    据姚某供述,在意大利期间,因没有合法身份,他只能“打黑工”谋生,由于负案在逃,更从未与孙辈见过面,无法享受天伦之乐,内心饱受煎熬。

    “姚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储户资金,涉及金额虽然不大,但由于案件发生在农村地区,严重侵害了农民储户的权益,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。”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姚某的经历,在外逃“小贪”中极具典型性、代表性,也有很强的警示作用。

    据悉,“猎狐2014”专项行动启动后,河北省公安厅对河北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逐一梳理,逐一制定了工作方案,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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